为进一步完善特定品种设备查验安排核准作业,我局安排起草了《特定品种设备查验安排核准规矩》(第1号修正单,征求定见稿),现向社会第三次揭露征求定见。大众可经过以下方法提出反应定见:
1.登录市场监管总局网站(),经过主页“互动”栏目中的“搜集查询”提出定见。
2.大众可经过电子邮件方法将定见发送至:邮件主题请注明“《特定品种设备查验安排核准规矩》第1号修正单第三次揭露征求定见”。
3.经过信函方法将定见寄至: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街西苑2号我国特定品种设备检测研究院技能法规研究所(邮编:100029),并请在信封上注明“《特种设备查验安排核准规矩》第1号修正单第三次揭露征求定见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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